1. 《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
1.1 简介
一般情况下,内地学生获澳门科技大学录取后,凭澳门科技大学发出之《录取通知书》及《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可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办理赴澳留学之相关证件。内地学生在澳留学,须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签发有效之证件如下:
(1). 《往来港澳通行证》
(2). “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
1.2 “往来港澳签注 (逗留d)” 之逗留期限 (非常重要)
(1). 在澳逗留期限
内地学生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在有效期内进入本澳,每次入境时获给予的逗留期限为四十五天至九十天(七月至九月入境者可获给予九十天,其他月份入境者可获给予四十五天),但不可超过“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所载明之出境有效期。
内地学生在澳就读期间需要持续逗留澳门,应向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申请以就读为由的“逗留的特别许可”,以延长其每次入境逗留之期限。
*关于“逗留的特别许可”之详细内容,请参阅本须知之第6章节。
(2). 逾期逗留
逾期逗留包含以下情形:
a. 没有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 在首次入境澳门后超过45-90天之逗留期限;
b. 在澳逗留时间超过 “逗留的特别许可”之有效期;
c. 在澳逗留时间超过 “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之出境有效期;
d. 失去学生身份仍逗留澳门并没有其他有效入境之签注。
(3). 逾期逗留之罚则
a. 如逾期逗留期间不超过30日,且违法者不属逾期逗留行为的累犯,只需其在自愿投案或被发现时立即缴付相应的最低罚款(每逾期一日科以澳门币500元);
b. 非居民并非因不可归责的合理理由逾期而非法逗留,除被驱逐出境外,尚可被实施禁止入境及自禁止入境期间届满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居留许可或特别逗留许可的措施。另外,根据第16/2021号法律第94条之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转为不可申述之日起1年内,实施相同的违法行为,且实施新的行政违法行为与先前的违法行为相距不超过5年,视为累犯。
备注:详细内容请参阅第16/202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制、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中关于逾期逗留的规定」。逾期逗留之罚则如有变更,请按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之公布为准。
1.3《往来港澳通行证》手续办理地点
《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关办理事宜,可于以下三个地点办理: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一楼
电话:28700888;遗失证件专线:879981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六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公众假期除外)
建议下午四时前到达现场预约办理
更多资讯,可查阅澳门中国旅行社网页
http://www.cts.com.mo/col/col1442/index.html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
地址:珠海拱北口岸联检大楼入境大厅(靠近澳门一侧)二楼
电话:(0756) 81565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3).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 证件收集及更新—《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
2.1 新生注册
新生入学注册必须按注册手续递交所需文件。
2.2 更新证件资料
内地学生所持赴澳留学之通行证件—“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 在每次更新或更换后,必须主动登录wemust app—「我的」—「通行证」应用,更新资料及上载证件文件,以供记录备查。
2.3 统一核实确认证件资料
每学年第二学期,所有持通行证入境之内地本科学生,必须登录wemust app—「我的」—「通行证」应用,核实确认最新资料及上载证件文件。详情请留意每学年第二学期初之相关通告。
3.《往来港澳通行证》之换领
3.1 申请条件
内地学生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签发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在下列情况需要提出更换:
(1). 遗失 / 损毁
3.2 所需文件
(1). 遗失/损毁
- 澳门治安警察局(如于其他地区遗失,即在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发出的「遗失证明」
- 出入境事务大楼(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发出的《遗失证件及报到通知书》
- 澳门科技大学发出之「在学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拍摄要求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两张及该相片有效期内的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3 办理需时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十五个工作日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七个工作日
3.4 办理费用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港币 165元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人民币 80元
如同时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之换领及“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之签注续期,其费用如下: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港币 270元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人民币 140元
4. “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之签注续期
4.1 接受申请期限
内地学生可于“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之“出入境有效期至”之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办理签注续期手续。
4.2 所需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
(3). 澳门科技大学发出之「在学证明」
(4).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拍摄要求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两张及该相片有效期内的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3 申请需时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十个工作天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即日可取
4.4 办理费用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港币 165元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人民币 80元
如同时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之换领及“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之签注续期,其费用如下: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港币 270元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人民币 140元
5. “赴港签注”
5.1 简介
内地学生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澳就学期间赴香港从事各项交流活动,可申请一至两次有效的“赴港签注”,其逗留期限一般情况下为十四天。
5.2 所需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
(3). 澳门科技大学发出之「在学证明」
(4).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拍摄要求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两张及该相片有效期内的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5.3 办理需时
七个工作天
5.4 办理费用
(1). 澳门中国旅行社通行证办证处:
港币 85元 (一次)
港币135元 (二次)
(2). 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人民币 15元 (一次)
人民币 30元 (二次)
6. 逗留的特别许可
6.1 简介
内地学生应在入境所给予的“逗留许可”届满前二十天,亲身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提出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内地学生应遵守每次换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后,必须前往办理“逗留特别许可”申请,否则,将会触犯在澳逾期逗留所导致的情况。
6.2 申请办法
(1). 新生
首次抵澳入读本大学课程,学生事务处将统一安排新生向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提出“逗留特别许可”申请,新生必须配合;
(2). 本科二年级或以上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通知学生事务处后,将以通告形式通知学生按指示前往该处办理盖章手续;
(3). 研究生在读生
研究生于在读期间之正常修业期内,应于逗留许可批给期限前20天,自行到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办理续期手续。如已超出正常修业期者,则应先到研究生院办理在学证明,再持在学证明及其他所需档,自行到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办理续期手续。
(4). 恢复学籍或从未办理之学生
此类学生须前往学生事务处申请在学证明,并按照首次申请之程序向该处申请;
(5).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接收内地学生申请文件后,即向申请人发出相关“收据”。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及必须按指定日期前往该处办理手续。
6.3 所需文件
如属首次申请之学生,须准备以下文件:
(1). “逗留的特别许可”申请表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
(2).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副本
*包含身份资料页、盖有出入境印章和签注(逗留d)内页,并需出示证件正本作核对。
(3). 澳门科技大学发出之「在学证明」
(4). 1吋半黑白或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近照1张
6.4 办理地点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出入境事务大楼(近北安码头)
电话:2872-548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公众假期除外)
更多资讯,可查阅治安警察局网页-外地学生之「特别逗留许可」
7. 申请澳门科技大学发出之「在学证明」手续
7.1 简介
内地学生因办理证件所需申请之「在学证明」,可在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事务柜台 (r102室)提出申请,而领取地点于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教务柜台 (r102室)。
7.2 所需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副本
(2). 《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资料页副本
(3). “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副本
(4). 澳门科技大学学生证副本
(5). 在学证明申请表(办理学生证件适用)
7.3 办理需时
五个工作天
7.4 办理费用 (澳门科技大学之「在学证明」)
(1). 《往来港澳通行证》之换领:
遗失/损坏--------------------------------------------------------------------150元
(2). 往来港澳签注 (逗留d) 之签注续期-----------------------------------------免费
(3). 赴港签注------------------------------------------------------------------------150元
(4). 逗留的特别许可-----------------------------------------------------------------免费
(5). 因提供之资料错误而导致「在学证明」重发-----------------------------50元
(6). 「在学证明」发出后, 因遗失、损坏等情况而需要重发-------150元
学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备查。上述内容以办证机关公布为准。